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
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
简介
南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根据《河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对市行政区域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取的费用。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河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收费主体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
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
0.5元/户·月(城镇人口)
0.2元/户·月(农村人口)
非居民用户:
按生活垃圾的实际产生量和处理量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根据垃圾处理成本和市场情况确定。
缴费方式
居民用户:通过物业公司或街道办事处缴纳
非居民用户:与垃圾清运单位签订清运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
免收对象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残疾人家庭
烈士家属
孤寡老人
其他规定
未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南阳市城市管理局有权根据《河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和《南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情况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南阳市城市管理局应当将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用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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