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南医大奖学金评定标准)

南京医科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奖学金是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其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而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二、奖学金种类及评定标准

(一)国家级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全日制本、硕、博研究生中评议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硕、博研究生中评议优秀的学生。

(二)省级奖学金

江苏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全日制本、硕、博研究生中评议优秀的学生。

江苏省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校级奖学金

南京医科大学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各专业评议成绩最优异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各专业评议成绩优异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当年在学各专业评议成绩良好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南京医科大学专项奖学金:包括各类社会捐赠设立的奖学金、学院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对象和条件由奖学金设立单位制定。

三、评定程序

奖学金评定工作分学院初审、学校评审两个阶段进行。学院初审结束后,报学校进行评审。学校评审采取民主评议和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四、奖励金额

各级奖学金的奖励金额根据奖学金类型和当年学校经费情况确定。

五、其他规定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获得校级奖学金。

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公布。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或学院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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